外籍小朋友在广州读幼儿园是否能办居民医保?
外籍小朋友在广州读幼儿园是否能办80元/年的居民医保?如果能的话,广州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证件?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的下列人员:
(1)在本市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校、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其中,非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须具有相应正式学籍。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人);男年满18岁、未满60岁和女年满18岁、未满55岁的非从业人员(以下统称非从业居民);男年满60岁以上、女年满55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统称老年居民)。
2、如符合参保范围,首次申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资料,到如下指定相应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由相应的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5号)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入托儿童及中小学生办理参保登记的机构,由所在托幼机构及学校调整为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2009年8月31日前,托幼机构及所在学校仍按原规定履行有关职责。
(2)纳入本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镇居民到各区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其他居民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参保的人员在新社会保险年度不需重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自动延续。但以下人员在新社会保险年度续保时,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由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给予延续;重度残疾人员由残联、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给予延续。
②2009年9月1日后,年龄满19周岁的中学生及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应当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后,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给予延续。
③在新社会保险年度发生个人基本情况变化的,应当按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4、缴费方法:首次参保并办理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至23日,持《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单》,到地税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缴费。
在新社会保险年度续保的人员,已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8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8月4日至23日期间,广州商标代理凭有效身份证件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单》到市地税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缴费。
联系电话:020-38250249(BoBo)、020-38207070(谢小姐)、020-38740753(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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