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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减少怎么办理?

时间: 2012-6-27 11:07:15 / 分类: 其他文章 / 浏览次数: / 发表评论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今年7月1日起,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现时缴费基数)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2011年广东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63元,广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89元。
    如不重新选择缴费基数的,征收系统将于今年6月30日自动将其缴费基数设置为最低标准(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如要保持原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需从2012年6月11日起6月20日前,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填列《SF04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2012年第二版)》两份办理。
    办理地址:如户籍地属于广州市区内,可到登记分局大厅(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二楼)、白云政务中心登记点(广州市机场路561号)和荔湾政务中心登记点(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首层)受理进行办理。
    如户籍地为番禺区,需到番禺区户籍地主管税务局前台办理;
    如户籍地为花都区,需到花都区地方税务局雅瑶税务分局办理,地址: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5号;
    如户籍地为从化市,需到从化市户籍地主管税务局前台办理;
    如户籍地为增城市,需到增城市内任一征收分局办理;
    如户籍地为开发区,需到广州市萝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前台或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点;
如户籍地为南沙区,需到南沙区户籍地主管税务局前台办理;
请参考上述政策指引并将问题表述清楚(具体如何参保?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以便我站作出指引,或拨打(020)12366-2,由工作人员为您进行解答。广州商标注册找智正代理

联系电话:020-38250249(BoBo)、020-38207070(谢小姐)、020-38740753(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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