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而言,所使用的商标能够获得“中国
驰名商标”称号无异获得了商标领域最高的“荣誉称号”,说明该商标获得了市场的认同,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价值。驰名商标相对于普通商标更加具有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因此,比普通商标更加容易受到侵害,
目前侵害驰名商标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各种“傍名牌”行为。“傍名牌”就是想方设法把自己装扮成名牌的样子,或者暗示与名牌有特殊的关联关系,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自己就是名牌。“傍名牌”对被傍的名牌造成极大的损害,他们侵夺名牌的产品市场份额,他们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必然毁损名牌产品的形象。所以对于“傍名牌”的行为,要坚决的打击。
“傍名牌”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将与驰名商标相近的名称或图形注册为商标。一般的做法是修改驰名商标中个某个或某几个文字和图形或者在商标加前缀或者后缀重新注册,比如某某联想,华伦帝努图形等。
将驰名商标的名称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某个商标驰名以后,各地马上就冒出无数用这个商标作为商号的企业,更多的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将驰名商标作为字号,让消费者真假莫辨。
将驰名商标的名称注册为域名。现在可以用中文注册域名了,而且域名的注册成本非常低,注册程序特别的简便,所以一旦某个商标成为驰名商标,立刻就有人抢注。
哪些法律对上述侵害驰名商标的行为作出了规定
1、根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将与驰名商标相近似的名称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或可能致使
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不予获得注册并被禁止使用。
2、《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将驰名商标的名称注册为企业的名称,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
3、如果某域名或该域名的主要部分构成对某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且该域名是依恶意注册或使用的情况下,
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权请求域名的登记主管部门裁决,对发生冲突的域名要求撤销注册,或将其强制转让给
驰名商标注册人。这在《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