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0-38250249 38207070 QQ: 63082180 87192629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商标超市 广州商标注册 驰名商标注册 广州商标注册成功案例 商标知识 商标法规 商标新闻 最新公告 公司简介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首页
商标注册
上一篇:201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的通知 下一篇: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日期:2011/12/21 17:21:46  作者:广州智正商标  出处:  点击率: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使用本栏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 并分别缴纳费用。
    二、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三、特别声明:
        (一)本栏目所有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本栏目内容于2006年7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向上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公司简介 | 访客留言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公司博客 | 返回顶部
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3号南天广场皇朝阁1706房
版权所有 © 广州智正商标注册 广州商标注册 广州商标代理 广州商标设计 粤ICP备18117741号
Copyright© 2019 智正企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Tel:020-38250249 38207070 Fax:020-3825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