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用尼斯商品分类,商标的种类有45种,指向特定的产品与服务。商标的种类对于商标而言是一个基本单位。那么,商标注册时类别的数量、特定类别应该怎么选呢?
一、 一个商标注册类别的数量
我国采取“一标多类”的商标制度。根据最新的《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无需重复提交申请。建议,注册人从需要的角度选择相应类别。
二、一个商标注册多类的注意事项
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在部分类别被驳回的,注册证记载被核准注册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一标多类的商标”发放一个注册证。注册人不能申请分类别发放注册证,一个注册商标只能发放一个注册证。
《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说明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中对于一标多类的商标,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
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应整体办理,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也应一并办理转让。
一、 企业选择商标种类的注意事项
(一)进行综合查询,检索大的行业类别和其他近似产品注册商标种类
(二)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除去核心类别要注册外,也要重视重要和关联类别的注册。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对商标注册的种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选择,选择注册种类类别、数量,创业者需要考虑企业与产品的发展变化,这样避免注册经常对商标进行变化,保证商标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