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2015年两会正式开幕。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上交了关于继续修改完善《商标法》的议案。他对记者表示,去年5月1日施行新《商标法》有许多亮点,但在保护驰名商标、查处销售侵权商品行为方面仍存在不足,难以支持企业创造世界品牌。他建议,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希望成为世界品牌的驰名商标扩大保护,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要修改相关条款加大对制假企业和销假者的打击力度。
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修改草稿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很多争议和讨论。在如何适应商标保护新趋势,扶持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制止商标假冒侵权等方面,《商标法》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商标法》有许多亮点和进步,比如,规定了商标审查期限,提高侵权赔偿额等。但宗庆后认为仍留下了一些遗憾。当前政府都在号召企业创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而新《商标法》在保护驰名商标、查处销售侵权商品行为等方面仍然有所不足,难以支持企业创造这样的世界品牌。
据了解,驰名商标保护是《商标法》修改草案中争论最多的一个内容,新《商标法》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只有遇到具体行政或诉讼案件才给予保护,这一修改主要是为了和国际惯例接轨。
不过,在宗庆后看来,驰名商标保护不能拘泥于所谓的国际惯例,要实现当前我国正在大力鼓励企业要创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的目标,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呵护和支持,并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目前商标注册分类很细,有几百个小类,一般消费者难以区分,即便驰名商标企业也不可能花高额费用在每个小类去注册同一个商标。“就像娃哈哈,如果大家都可以在其他各个类别不同商品上注册‘娃哈哈’商标,消费者可能根本分不清娃哈哈究竟是哪一家的,哪个是正宗的,哪个是仿冒的。”宗庆后建议,对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特别是产品销量大、广告宣传广泛、在消费者或相关公众中知名度高的民族品牌进行评估,对于有希望成为世界名牌的商标,应主动、及时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并应当在各个类别上均予以主动保护,杜绝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抢注,以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
新《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这一新增的规定不利于打击市场上猖獗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由于现在制假售假十分隐蔽,工商机关和企业主要还是在销售领域打假,绝大多数假冒案件仍然难以查到生产现场。”宗庆后对记者说,按照《商标法》的这条规定,售假者的责任都减轻甚至是免除了,他们可能会知假售假,只要提供购买的线索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会成为制假售假者的挡剑牌,加大企业打假维权成本。现在商品流通十分发达,各种交易批发市场、网络平台假冒商品泛滥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旦降低售假者的责任,无疑会助长售假现象。
宗庆后表示,要有效制止商标侵权行为,除了追根溯源对制假企业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制裁措施之外,建议修改新《商标法》的这一规定。“不能因为销假者能够提供所谓的合法来源而免除其法律责任,而是加大处罚力度,这样才能打击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