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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善用商标促进合作社发展
日期:2014/12/24 15:33:49  作者:广州智正商标  出处:  点击率: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主体数量迅速持续增加,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生了重大的积极作用,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从合作社的发展实际来看,目前存在的市场开拓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等缺陷,制约了合作社发展壮大。笔者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合作社商标战略缺失,产品缺乏品牌竞争优势。

据了解,造成目前合作社商标战略缺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首先,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是农民,商标和法律意识不强,认为注册商标可有可无。其次,合作社经营范围大多集中在蔬菜、水果及特色养殖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利润空间有限,市场竞争能力弱,因此有些合作社成员担心农产品“创牌”会增加投入。还有的合作社的确资金短缺,没有多余资金用于商标注册及宣传推广。

笔者认为,针对上述情形,工商机关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让合作社成员认识到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合作社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

工商机关应充分了解合作社拥有和使用商标的情况,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分类排队,制定计划,帮扶合作社实施商标战略,以商标促销售、促管理、促发展。应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选好优势产业,将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特色农产品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引导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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